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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血糖高應該怎么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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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與醫(yī)生
長沙市婦幼保健院 張志 副主任醫(yī)師

妊娠期發(fā)生的高血糖一般分為兩類,一類是糖尿病診斷后合并妊娠稱為糖尿病合并妊娠;另一類是在妊娠期首次發(fā)生的或者發(fā)現(xiàn)的糖尿病,稱為妊娠期糖尿病。孕婦應該在妊娠24-28周左右進行糖尿病篩查,糖尿病合并妊娠的診斷標準與非孕期一致,即空腹血糖≥7.0mmol/L,或者糖尿病篩查兩小時后血糖>11.1mmol/L。診斷時口服葡萄糖75g前,空腹血糖≥7.5mmol/L,服糖后1小時≥10mmol/L,服糖后2個小時血糖≥8.5mmol/L,其中一點達到標準,就要考慮是妊娠期糖尿病。
妊娠期糖尿病需及早診斷,規(guī)范管理,有針對性的對糖尿病的孕婦保證母體和胎兒的能量需求、飲食個體化,盡可能選擇低升糖指數(shù)的碳水化合物;對使用胰島素的孕婦應該根據(jù)胰島素劑型和劑量選擇碳水化合物,盡量避免使用口服降糖藥。治療的目標是餐前血糖3.3mmol/L-5.3mmol/L,餐后一小時血糖<7.8mmol/L,餐后兩個小時血糖<6.7mmol/L。平時應該加強血糖自我監(jiān)測,每三個月需要進行一次血常規(guī)、肝腎功能、血脂和糖化血紅蛋白檢測及眼底檢查。同時要加強胎兒宮內(nèi)發(fā)育監(jiān)測。對于分娩方式的選擇,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可以陰道分娩。而且分娩42天后,應該重新評估是否有妊娠糖尿病,并終身隨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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