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懷孕一定要做糖耐嗎

參與醫(yī)生

中日友好醫(yī)院 高珊 副主任醫(yī)師
懷孕是否需要做糖耐量試驗分為兩種情況:1、孕前血糖正常:在沒懷孕時血糖正常,沒有診斷糖尿病,這類孕婦在懷孕之后需做糖耐量試驗。通過口服葡萄糖粉,監(jiān)測口服葡萄糖粉之前的血糖,和食糖后1小時、2小時的血糖,對孕婦對糖的代謝能力做初步的判斷。判斷孕婦是否合并有妊娠期糖尿病。所以,血糖調(diào)節(jié)水平正常的孕婦,在孕期需做糖耐量試驗。做糖耐量試驗的周數(shù),需在孕24-28周;2、孕前血糖異常:在孕前就被診斷為糖尿病,已經(jīng)診斷糖尿病的孕婦一旦懷孕,就診斷為糖尿病合并妊娠,在孕24-28周時,就不需要再做糖耐量試驗。因為本身這種孕婦就對血糖代謝障礙,如果再給其喝葡萄糖粉,就會增加糖的攝入,血糖會驟然升高,對孕期產(chǎn)生不良影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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